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说你在转让时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你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是房东不同意的话,,,你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这个他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不过由于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你实际上就没有转让的权利了。不过,由于他违约你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但是由于你和房东的合同上表明你有店铺转让权,所以说你构成的是表见代理,也就是说如果你确实是和第三个人又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你和那个第三人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其实你可以不管房东,只有你给那个第三人看看你和房东的那份租赁合同,让他有理由相信你是有权转让的,那转让没关系,是有效的。
不过,房东可能会和你解除租赁合同,,,这个就自己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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