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没有证人可以上交检察院吗?

如题所述

  证人证言只是证据种类中的一种,只要定罪处罚的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审理依法做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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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4-02
移交审查起诉的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要证据充分即可,不要求必须有证人证言。证人只是证据的一种,不是必须的.只要案件全部证据达到了事实确定无疑的程度,没有证人,照样可以移送审查起诉.不知道你和这个案件什么关系.如果需要律师辩护,可以找我.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4-02
法律靠的 是证据要求是是人证 还有物证 当然 人证在最重要的 所以 我个人认为是不可以的

参考资料:我看个法律

第3个回答  2006-04-02
同意杜永浩的意见.
你问的太笼统了,不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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