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出来销户了现在又新进来一公司给我买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又辞职了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取

辞职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出来销户了,现在又新进来一公司给我买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又辞职了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取吗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三条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其中,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并可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
第四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八条第(四)、(七)项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租赁本市住房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
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不受本条限制;委托终止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第十八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第十九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第二十条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
第二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中止:
(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二)职工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
(三)职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提取审核的。
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消失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提取审核的期间继续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16
间隔12个月可以支取一次

辞职住房公积金已经取出来销户了现在又新进来一公司给我买住房公积金三...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

我的住房公积金辞职后取出来了,现在又回去上班了,用不用补进去啊!_百...
不需要,依据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员工离职的,可以将公积金取出,所以你取出公积金是合法的,取出后又回到原单位上班,属于新的劳动关系成立,单位需要重新为你开户缴纳公积金,法律并未要求将原先取出来的公积金补回去。

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又找到了新工作也帮交一金,那么有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如果是销户提取,则新购买公积金会重新设立一个账号。如果不是销户,则做正常调入处理。

我刚刚离职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并销户了,现在原公司又叫我回去,请问住房公 ...
可以,这方面其实不用你操心,你回去后,你公司人事每月去公积金大厅会进行增员或者减员的报告,到时候你只要跟他说一下就行,他就会去公积金大厅给你填上

单位给交的住房公积金,辞职后三个月又找个新工作,也给交住房公积金,我...
可以,但是建议转移到现在的单位继续缴纳最好。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全齐即可没有限定。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需要材料:提取申请表(原单位审核并...

公积金销户提取了 现在又会北京上班了 新公司能给交吗?影响入职吗_百 ...
根据您的描述,若您注销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后又入职本市缴存的单位,新单位可为您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继续缴存。一般情况下,重新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沿用之前的公积金账号。重新开户缴存的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网点重设密码后方可登录查询 ...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了,又回到原单位可以在开户吗?
住房公积金销户已经提取了,现在又回到原单位的话,可以重新缴纳公积金,重新开户。提取公积金。平常咱们工作中单位都缴纳一部分的的住房公积金,也有一些已经工作了一定年限的朋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少则也有上万元,多则可能都有十几万元,一些朋友咨询到,自己交了那么多年的公积金,现在急用钱应该怎么...

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后,又回到原来公司上班。缴不了了怎么办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_ 亲~您可以要求公司再重新帮您开一个户就可以了哦~开完户之后,就可以正常缴纳了~_ 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 一、由原来的单位应当自您入职之日起30日内到...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计划取出来,到本地新单位之后之前的账户...
可以通过从旧单位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的,那之前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就会注销。新单位为汇缴公积金的时候,会重新新开户。但如果从旧单位离职后,只是普通购房提取的话,个人公积金账户会继续保留,新单位为汇缴公积金时会继续使用原来的公积金账号。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

公积金提取销户了新单位怎么缴纳
公积金提取销户了新单位缴纳方式:1、销户之后,新单位再给你重新开户就可以了,缴存方面没有影响的;2、登录市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销户提取结算申请”。提交以后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查询你的社保状态;3、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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