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等法律规定,当未成年子女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等情形时,应当由父母(第一法定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律)第二十三条 【父母对子女的保护和教育】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