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聘用合同能证明是事业编制吗?如果说事业编给你签的是劳动合同,那是怎么回事?

托老家的人找份工作,办事的人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说要签合同,说第一年跟民政局签!说是民政下属单位!可是合同是民政下属单位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我听别人事业编制都是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都是合同工签的!还有档案也在民政局!我问别人档案都是在自己单位!这个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工作啊?怎么区分自己是不是事业编制!

第1个回答  2013-06-18
事业编的招考录用是要经过人社局的批准的,首先由用工单位向人社局提出人员招聘需求,审批通过以后,开展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以后,统一考试,然后按照A类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B类岗位1:5的比例进入面试,由录用单位单独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最优,且体检合格者录用,一般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如无重大问题,基本都可以录用的。
合同是要签的,签的合同是当地“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这样一般来说才是比较完整规范的事业编制录用流程。
一般的下属事业单位也应该是按照这个流程来的,所以签的合同也应该是当地“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于不是很了解具体情况,所以你讲的可能是某单位自主招的合同工,虽然受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工资待遇和今后的养老社保等不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标准。
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建议你与当地人事部门或者聘用单位做进一步的咨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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