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应届生,考了某市的事业编制,可是分到单位以后要我签一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印发的,一签是三年。我的同学分到其他单位都没有签这个合同,上一届的也没人签过这个合同。听说事业编制是不需要签合同的,可是为什么我签的呢?而且签的是三年,那三年以后还是不是事业编?我现在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合同工了?求高手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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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属于招聘性质,签聘用合同,但是没有事业编制,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待遇和薪酬。
事业单位有编制的职工,现行途径只有一个,即参加由国家和各省举办的事业单位考试,考试合格并被事业单位录用的,具有事业编制。
实施范围
1.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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