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和面试合格后,领取相应的合格成绩证明,提供相应的资料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7月6日至7月17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材料审查。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并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一式两份。
2.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考试合格证明(现场领取)或成绩单(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省考携带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成绩合格证。
6.《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认定现场直接领取)。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表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网报时下载(或本网站下载)填写打印。
(三)审核通过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