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泰国申办领事结婚登记须递交的材料及履行的手续:
1、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护照和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的3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3、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属于再婚,应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属于丧偶,应提交相关证明;
4、双方当事人在中国领事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双方当事人宣读各自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6、经中国领事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处签名或按指印,并当场领取结婚证书。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在外国依照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当事人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问题的复函》(厅办函[1997]63号)规定:两个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探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使馆、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
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结婚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因此,两个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结婚,回国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领事可办哪些婚姻状况公证(领事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四川·米易民政局--中国公民在国外领证回国是否要重新领取结婚证?
还需要未婚公证书吖?是去哪里开这个公证?不开可不可以 貌似听你讲 开完公证书 出国一切都很简单了
追答当然啦,你要结婚的最大前提是你未婚啊,如果不证明你未婚,那么泰国法律不支持重婚的。未婚公证书是在区县级公证处办理的。其他的都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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