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这个公司上班已满五个月,来之前约定好试用期三个月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可是三各月过去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资还是那么多,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算不算是违反劳动法?这个公司属于外商合资
还想问一下,我现在都是自己交的社会保险,如果现在公司约我签订了合同,我来公司那五个月的社会保险怎么算?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给我交社保的基数把前五个月的补上吗?
恩正常肯定是需要由公司把你替公司交的退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