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家庭,双方均丧偶后在新婚姻法颁布前登记结婚,双方都有各自的儿女,男方已经去世,没有遗嘱,男方在与女方结婚前有一套房子,房子是男方子女共同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依照法律,这套房子该怎样继承呢?(复制法律条文的就不用回答了,求有经验的律师或经历过的人答疑解惑,非常感谢!)
现在女方居住在这所房子里,如果多年后女方也去世了,这所房产该怎样继承呢?
追答在男方去世时,遗产继承已经发生。再分配房产份额后,各有所得。
在女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同样道理,女方的房产份额,由她的继承人继承。
Ps:房子是男方与原配夫人的共同财产,但是房改的时候是由男方的子女出钱买下的,男方本人没有出钱。男方的原配夫人房改前就去世了。房改后,男方再婚。现在,男方也去世了,剩下这套房子该怎么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