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想把房子给女儿 不给儿子 怎么办以后才没有纠纷 (回迁房 女儿一直照顾母亲)(儿子们都惦记这套房呢

父亲早故 母亲建在83岁 有一个女儿三个儿子
房子是回迁房 有两套 一套是小儿子的名字

另一套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
女儿一直照顾母亲并和母亲住在这套房中
现母亲身体不好 很着急 想把房子给女儿并希望以后不要引起纠纷 怎么办最快
怎么办才能不让三个儿子争这套房?
直系亲属买卖过户行不行 以后会不会有纠纷?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首先要考量你母亲名下的这套回迁房是否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因为有一些细节的地方你没有描述,所以不是十分清晰。

我假设一下,你母亲83岁,该房屋又是回迁房屋,我估计该房屋是你父亲在世的时候与你母亲共同所得,当然所得的方式有很多种,我就不一一列举了。那么该房屋应视为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共有财产,在回迁后登记虽在你母亲一方的名下,但该房屋的性质也不能单纯的认定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那么基于上述情况,你母亲就是立了遗嘱,也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遗嘱,因为该房屋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应由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子女、父母、配偶,所以该房屋在你父亲去世时,应视为你母亲、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共有,所以你母亲的遗嘱只能对母亲的财产进行分配,不收他人干涉。

最后说下怎么去做,首先在你的几个兄弟姐妹不同意的情况下,你或你母亲出资将他们应继承的份额,用金钱的方式给付他们,这样,该房屋就转变成你母亲或者你的个人财产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母亲在百年之后也没有遗嘱等,那么你母亲的财产也由你们兄弟姐妹几个平均分割。

如果该房屋本就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立遗嘱或者赠与或者遗赠都可以处分她自己的财产,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祝好运!追问

那么拆迁应该安置谁? 拆的房子是母亲单位给建的。 拆的时候户口本上有 父亲、母亲 女儿的孩子 大儿子的孩子 小儿子。 拆迁期间父亲亡故 拆迁协议上的拆迁安置人只有母亲和小儿子的名字 给的两套房一套是小儿子的名字 一套是母亲的名字

追答

拆迁前的房屋你母亲是否购买了全部产权,如果购买了也应视为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购买那么在拆迁时是谁出资购买的该产权,如果是你母亲或父亲出资了,同样视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小儿子的房子,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小儿子没有出资,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父母也没有意愿将该房屋登记在小儿子的名,那么该房屋现在已经登记在小儿子的名下了,应视为对小儿子的赠与,并且该赠与已经完成,不能返回或追回

我大胆的说一下吧,根据我的经验你母亲名下的这套房子应是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只是在动迁时你父亲不幸过世,所以才登记在你母亲的名下,虽然该房屋是你母亲单位建设的,但之前的使用权或部分产权属于你母亲和父亲共有。

这里只有一点可以排除上述我所说的,就是在该房屋动迁之前,产权属于你母亲的单位,在动迁时,并且你父亲过世后,你母亲才将该房屋的产权购买到自己名下,并且动迁后直接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如果这种情况存在,那么该房屋你母亲可以任意处分,不用经他人同意,任何人也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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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5
母亲立个遗嘱,说明该房子留给女儿,并去公证处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
1、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方式所立遗嘱。
2、依照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依照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即使没有遗嘱也应多分应。追问

什么叫尽了抚养义务? 大儿子一年才来看母亲一次 给一点钱。请问这叫尽了抚养义务吗?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请问小儿子呆傻缺乏劳动能力,但回迁房给了小儿子一套了,已经是小儿子的名字了。以后小儿子要在争母亲这套怎么办?以后要是闹到法院 法院会不会照顾小儿子?

追答

尽抚养义务讲的是主要尽义务的人,女儿就是主要尽义务的人,只拿点钱的人就不是尽义务,抚养义务,不仅包括拿钱,主要是生活上的照顾。
一共两套房,这么多子女,分给小儿子自己一座,这就叫照顾了,不会再照顾了,毕竟还有一个主要抚养义务的女儿也需要多分的,不考虑这些,只要公证遗嘱,就必须要执行,法院要以法律判决,而不是人情,况且人情已经讲了(小儿子单独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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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05
立个遗嘱。。。。。。。。。。。。。。。。。。。。。。。。。追问

立遗嘱还要公正 是不是还得去医院检查老人是否具备什么行为人的什么? 老人现在耳背 经常忘事 检查过不了怎么办

追答

公证了更好,只要老人家思想意识正常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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