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法律问题

我是个高一的学生,我妈是开公司的,我爸是看守所副所长,他们就我一个女儿。我学习不错的。但我在网上骗了别人17000多元钱,我发帖说我卖便宜电脑,别人联系我,我就让别人先汇保证金,我发现这比像我父母要钱还容易,钱我都没有花。别人报警了,警察可能已经知道是我了。我真后悔了,一时我有贪念。其实我也不缺钱,我懂法律,我知道我是诈骗。我被抓住是要坐牢的。我该咋办

  诈骗罪分为一般诈骗罪和诈骗公私财物。
  一、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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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06
你最好去自首吧,自首分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性的。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为,以自首论。对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需要阐明,从轻是指法定刑幅度内较轻的刑法,如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拘役或者管制。判决为管制就是从轻了。

所谓减轻,用其他罪名就更好说明。比如犯抢劫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法定减轻情节的,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就是减轻处罚了。

免除处罚,是宣告有罪,因情节轻微或法定免除情节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节来看,估计在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之间。当然也不能完全肯定,因为量刑方面法官有其自由裁量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6
你多大了,如果骗人钱的时候不到16周岁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满16周岁的话如果能联系上被骗的人的话可以先和他联系,好好向对方承认错误,也许对方原谅你可以去警方销案,实在不行的话就赶快自首吧,自首加上未满18周岁两个从轻情节,再加上17000元的数额也不算大,取保候审判缓刑或免罚的可能性很大。
第3个回答  2013-03-06
诈骗是财产性犯罪,属轻罪,主动与报案者联系,积极退赃,如果没有什么损害后果,公安部门是可以不立案的,你应属于未成年人,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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