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理上,应该可以的。
婚后只要夫妻没有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即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关系就是法定财产制——《婚姻法》既定的夫妻共同拥有财产和承担债权债务。婚前一方购房,其债务(贷款)延续到婚后,夫妻有权利共同还贷,因此,夫妻就有权利分别使用个人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本息。
但是,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一,尤其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差别、法律政策水平有高低,所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种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作为公积金缴存人,应该据理力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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