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在社保中心一直自己交社保金,同时自己负担20/月的存档费。
现在找到新单位可以给我交社保金,,
但是不能允许我把个人档案调入公司,,理由是这样需要公司负担每月200多的存档费,
问题一:公司所说的这200/月的存档费,什么名目?怎么这样高?国家收的?
问题二:公司告知我“交社保”和“挂档案”其实是二件不相干的事情,承诺给我按时交社保即可,别的我不用担心。这个说法对吗?
问题三:如果真的不在公司入档案,公司给我是否正常缴纳了社保,我如何知道?劳动局针对我们个人缴费生涯不同的时期情况都有清晰的记录吗?
问题四:社保中心明确要求我必须把个人名义存的档案自行调出,否则公司也不能给我有缴纳社保的前提条件,说法对吗?为什么呢?
问题五:如果自己从社保中心把档案调出,公司又不接收,我可以自己持有档案吗?对自己最终享受养老金有什么不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