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我,现在还未达成赔偿协议。如公司没收办公用品?比如电脑,我应该如何?

我的合同还有三年才到期,现公司无故开除我,但没有强制执行,只是我现在没有实质的工作内容。现公司就是不同意经济赔偿,我在公司工作时间是二年零五个月。1、公司有没有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他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2、如公司提前30天通知,是否可以不用赔偿?3、如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还能争取到哪些赔偿?!12年年底刚被评优秀员工。

第1个回答  2013-03-11
其实你不用担心,你每天去报个到,问领导有没有工作,没有的话转身就走(最好是录下来)。这就是他不安排你工作,但是还得给你工资。因为你一直是他的员工。解除合同不是他说说就算了,一直到你打官司那一天,这个合同都解除不了。无论是提不提前通知。因为是违法的。劳动部门还会责令公司继续和你履行合同。
至于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履行,那么必须支付二倍赔偿。
第2个回答  2013-03-11
去劳动人事保障厅提出申请。叫他们帮你处理。
第3个回答  2013-03-11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如公司提前30天通知,为公司原因辞退的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的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