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无理解雇,不按劳动合同补偿,该如何维权呢?

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和押金协议5万元后,合同和押金协议都没有给我,工作了一年,用工单位现在要解聘我,又不给我解除劳动合同书,我去劳动监察局咨询后,劳动监察局找到单位,但劳动监察局没有任何人找过我。用工单位还说你还告我,随便你怎么办?我现在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押金协议,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

工资卡和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工资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录音中押金的内容可以作为你被收了押金的证明。你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1、首先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让你缴纳5万元押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2、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2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11
1.首先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让你缴纳5万元押金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不能向你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的。
2.其次,如果你工作1年后,根据劳动合同上的劳动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或者没有届满的话,那么你想单方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话,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你需尽到通知义务。
3.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你的押金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给你 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4.在你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未果 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我现在手里就是没有劳动合同和押金协议,合同签的是5年,现在才履行了1年,我手里的资料用工单位拿去以后,就不想再履行合同了,还说我去劳动局告他,随便我爱怎么样怎么样

追答

那么你在该单位的考勤表、工资表以及同事能够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或者通过时候的电话录音或是短信记录,主要是证据的搜集问题可能会比较麻烦。

第2个回答  2013-04-11
你好,建议你寻求律师帮助,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3-04-11
你关键要采集到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和押金的证据。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包括考勤表、工资单位、工作证等;押金证据只能采取搜集视听证据的形式了。但是你要注意:一般来说,劳动监察受理了,劳动仲裁就不受理了。另外、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你,你还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赔偿金,也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你好,想再问一下,录音说的押金算不算证据呢?

追答

当然算,但录音中要能体现出录音对象的名字

第4个回答  2013-04-11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不承认与你签过劳动合同,因为你有工资卡,就应该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要求单位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算起的)。如果单位拿出了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能随便的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雇你,你可以向单位主张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追问

哦,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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