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进去公司,2014年6月13日被无故辞退,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如何计算双倍工资,赔偿金等?帮我具体算一下。谢谢!
我从事财务工作,被其中一名股东排挤无故辞退。证据对于我都不只是问题,我可以复印到工资表,我在公司也申报了个人所得税。
我想问一下,双倍工资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对于双倍工资从哪一天算,有人认为是从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一直到离职。但是我认为是从入职的第一天到离职当天。
但是这对你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我可以把相关法律依据复制给你,你自己参照原文理解看,哪种观点你认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该条款的原文,丝毫未有改动,你也可以另行查询印证是否有改动,你理解看,到底从哪一天开始算,就看第一句话旧可以。另外,对于证据,复印件是没有效力的。复印件如果有公章可以有效力。你要尽量多搜集各种证据,我不再另行说明 祝你好运
未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是不是应该从1月26号开始算双倍工资?
我离满6个月还差几天,我是不是只能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算起,但经济补偿金从一开始工作算起,也就是12月26日
追问双倍补偿金 和 代通知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只能要求其中之一,对吗?
追答对。一般也只能支持一个。另外说说楼下粘贴的那个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一句话,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月内签合同是可以的,超过一个月要付二倍工资。那么自然从第二个月开始付双倍。实践中也是这么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