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最新发布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说明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说明(四)1、地面工程和屋面工程中的垫层混凝土,若采用现场搅拌,则执行消耗量定额有关子目;若采用商品混凝土,则执行补充子目(B4-1)定额,其中商品混凝土单价应按到施工操作面的单价计算。2、道路工程(11-7~11-10)采用商品混凝土时,需执行以下规定:取掉搅拌机台班...
陕西省最新发布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说明 2020年12月27日
陕西省最近发布了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说明,主要内容包括:1. 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对于垫层混凝土的使用,依据施工现场搅拌或商品混凝土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子目进行操作。2. 对于道路工程中的商品混凝土使用,需按照规定执行,包括调整人工工日、水用量及混凝土消耗量。3. 鉴于陕西省建筑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