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怎么结算?

公司发工资的时间是每月20日,而且是当月领上月的工资,当月的工资得等到下个月,也就是押20天。我在3月11日辞职,老板说不给当天结算,非要等到3月20日才会将2月份的工资发到卡上,然后3月1日至3月11日的工资,就得等到4月20日才发,请问这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最好是说下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款),谢谢各位了!

不合理,应该在3月20日法工资之日一次性结清所有的工资。否则你可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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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3
这是不合理的。
当你辞职后,双方再无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应当当即结清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03-13
可以这样的,一般的公司辞职工资都是那样结算啊
第3个回答  2017-11-07
一般的企业都是按月核算工资的。一般也不算违法。 但是可以和企业协商放2月一起发。这个看你和老板的沟通了。
第4个回答  2017-11-07
如果公司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还是按照公司制度执行;你离职就要当天给你结了,没有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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