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评价交易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买卖双方相互评价后,双方好评情况下,评价会在30分钟后显示;如有一方给出中评或差评,评价会在双方给出评价的48小时后显示。
2、一方给出好评,另一方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未做出评价,评价会在交易成功的15天后显示。
3、一方给出中评或差评,另一方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未做出评价,评价会在交易成功的17天后显示。
/iknow-pic.cdn.bcebos.com/908fa0ec08fa513dbe84d5ab306d55fbb2fbd99d"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908fa0ec08fa513dbe84d5ab306d55fbb2fbd99d?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08fa0ec08fa513dbe84d5ab306d55fbb2fbd99d"/>
扩展资料
淘宝网会员在个人交易平台使用支付宝服务成功完成每一笔交易后,双方均有权对对方交易的情况作一个评价,这个评价亦称之为信用评价。
评价积分: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三类,每种评价对应一个积分。
评价计分:评价积分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好评”加一分,“中评”零分,“差评”扣一分。
信用度:对会员的评价积分进行累积,并在淘宝网页上进行评价积分显示。
评价有效期:指订单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
计分规则(含匿名评价):
1)每个自然月中,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评价计分不得超过6分(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2)若14天内(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相同买卖家之间就同一商品,有多笔支付宝交易,则多个好评只计1分,多个差评只记-1分。
3)1元及1元以下订单不计分。
参考资料:/consumerservice.taobao.com/self-help?spm=a21pu.8253647.0.0.7b85480dDcjjwW#page=issue-detail&knowledgeId=5864688"target="_blank"title="淘宝网-消费者服务中心">淘宝网-消费者服务中心
经淘宝核实,属于评价行为异常,评价不做展示。不当评价行为包括:
1、利用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且拒绝与被评价人协商解决问题,对被评价人进行威胁、敲诈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
(1)要求被评价人重新邮寄商品或给予赠品等;
(2)要求降价、不退货退款等。
(3)向卖家索要好评返现等。
2、与同行交易后给出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
3、评价人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
4、评价中含广告嫌疑,如:站外二维码、qq、手机号、微信、微博等联系方式、发布微商、招募、引导下载优惠券等。
5、与本商品无关的、无实际意义的信息,例如蹭淘气值、刷积分、网络颜文字等。
6、辱骂、色情低俗、涉政/暴恐/毒品及枪支等违禁内容信息。
如果评价不属于评价行为异常,可向云客服反馈,要求恢复正常。
商品页面评价解释不显示有以下几种原因:
1、主评为好评的解释目前在PC端/手淘端商品页面均不展示(手淘端点击对应的评价进入可以看到卖家解释);
2、主评为中差评的解释会在商品页面展示;
3、追加评价的解释会在商品页面展示;
温馨提醒:若评价解释中存在泄露信息辱骂或者广告评语,将会被屏蔽。
参考资料:淘宝网-评价为什么没有显示?
参考资料:淘宝网-为什么商品页面不显示评价解释?
一、店铺评价之后不显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店铺评分在买家打完分确认提交后,即时生效,但更新显示可能会有48小时的延时,建议后续关注。
2、如果买家选择了匿名评价,评价内容不会在买家信用评价中显示,只作计分。
3、如果买家给好评没有写评论,那么在卖家宝贝评价详情页面会不显示该评价记录。
4、评价内容含有加QQ、微信、全新转让等广告字眼,交易评价会被屏蔽。
5、交易涉嫌炒作或交易商品为禁售品,一旦发现,交易评价会被删除。
二、淘宝交易评估显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买卖双方相互评价后,如有双方的好评,30分钟后显示评价结果;如有一方评价中等或较差,则在双方评价后48小时后显示评价结果。
2、如果一方给出好评,另一方在交易成功后15天内未给出评价,则评价将在交易成功后15天内显示。
3、如果一方给出中等或较差的评估,而另一方在交易成功后15天内未给出评估,则评估将在交易成功后17天内显示。
扩展资料:
淘宝网的不当评价包括:
一、利用中间评价、差评、负面评价等方式,拒绝与被评价人协商解决问题,对被评价人进行威胁、敲诈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如:
(一)要求被鉴定人邮寄或者重新送礼;
(2)要求降价、不退款等。
(3)要求卖方给予高度赞扬并返还现金。
二、与同行交易后,给予中评、差评、负评等。
三、估价人员通过发表中庸、拙劣、负面的评价,寻求额外的财产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附言:根据淘宝网的规定,不当评价属于“滥用会员权利”,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给予评价处罚。请珍惜本次销售中的评估权!)
四、评估内容包括疑似广告,如二维码、QQ、手机号、微信、微博等联系方式,微信业务发布、招聘、优惠券下载指南等。
五、与产品无关、无实际意义的信息,如淘气值、刷信用、网上脸书等。
六、滥用、色情、低俗、政治/恐怖主义/毒品、枪支和其他违禁内容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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