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担保人,欠钱的人跑了,大概2年后起诉了,我应该怎么办?

有一次他借陈某钱的时候,让李某做了担保人,也就是欠条上写(担保人:李某)之后找到我,让我也给担保,当时也没想太多就在后面又加了个(担保人:我的名字)结果欠钱的人跑了,陈某找到我和李某让我们还钱,我们一直也没还,大概有2年多了吧,欠条上好像有还款日期,这个有没有日期有什么分别吗?今天我和李某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让我们去了解一下情况,现在我应该怎么做,应该去法院吗,还是也躲起来,两年了,有什么别的说法吗,详细一点谢谢

建议积极到法院去说明情况,因为你们的保证责任或许已经免除。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对你的说的情况,简要的分析如下:
1、如果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为欠条约定的还款期后的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不起诉保证人的,你们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追问

那要是有还款时期呢,而且现在好像已经过了两年,应该是他刚刚要起诉,如果像您说的免除了担保,那法院还会受理吗

追答

1、是否免除要看对方提供了什么证据,如债权人证明在这两年内向你们主张过权利。则你们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当然,你们也可以证明对方没有主张权利。
2、不论是否免除责任,法院都会受理。因为责任是否免除,法院只有在审理后才能知道。

追问

您的意思是有还款时期对我不利呗,我们这不是两个担保人吗,那个人说不管法院,躲着起诉的人的,这样对我们有利吗,我们现在最有利的做法是什么。感谢您的回答,有QQ吗,想详细问问您,谢谢您

追答

1、有还款期限,到期六个月后,你们就没有保证责任。
2、法院通知你去,你就积极应诉。告知法院保证期间已过,你们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你们躲着没有一点用处,相反,给你们说话的权利,你们不去法院说,到时判决败诉,责任自己承担。

追问

对了,如果到期后六个月内,他找我俩要求过还款,我俩开始说给,后来就不管他了,可两年后他起诉了,我俩还能免责吗?起诉后找不到我会怎么办?会通缉我吗?或找我家人

追答

1、如果在六个月内向你们要求过还钱,则从他提出要求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为两年。超过两年的,法律不再保护。此时,你们不是免责,而是因为对方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而法律不再干涉此事。
2、找不到你,可以将法律文书送给你的同住成年家属,或者发布公告向你送达。
如你们不到庭,对你们相当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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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欠钱的人跑了,大概2年后起诉,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最好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法律分析
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可以找到债务人索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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