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为确认劳动关系,一审后公司上诉,然后公司申请注销被核准,那么案子怎么处理?

1、终结诉讼?2、不作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3、终结诉讼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出资人确认其与被注销企业有劳动关系?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为确认劳动关系,一审后公司上诉,然后公司申请注销被核准,那么案子可以追加公司的出资人或法人作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八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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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8
公司虽然申请注销被核准,但仍然要对其注销前的行为承担责任,一般情况由企业清算组承担。因此上诉生效后,诉讼不终结,应该继续进行;一审判决不生效。如果法院判决劳动关系成立,企业应该继续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用企业清算的财产支付,如果财产已经分配完毕,可以向分得的股东追偿。追问

你忽略了清算应该在注销之前。现在既然已经注销,那么清算就应当完成了,最多是企业股东或出资人未尽清算之责或不当清算。

追答

同意你的观点。法院判定的企业责任可以向分得的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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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03
1、继续审理,确认劳动关系诉讼已到二审阶段。
2、如果你不做上诉处理,但对方公司上诉了,也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不生效。
3、劳动者与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是对过去的事实进行认定,不管公司以后存续与否,即使公司注销,依法也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之前劳动者得到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在公司破产清算阶段有机会收到公司对公司职工的费用清算补偿。追问

关键是上诉后二审还没有开庭,工商管理部门就已经核准注销了。现在公司出庭肯定不合法,因为公司已经注销。

追答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诉讼终结;
那么既然工商部门己核准注销,公司就不复存在,经核实注销方式后,排除吸收合并注销,新设分立注销等有承担义务的人的情况后,可以裁定终结诉讼。

第3个回答  2013-04-03
应该是作撤诉处理,因为公司的主体资格已经不存在,也就是没有可以参加诉讼的上诉人了。上诉人经合法传唤不予到庭的,作撤诉处理,无法传唤的,由法院公告送达。一审判决因此生效。
第4个回答  2013-04-04
属于恶意注销,由恶意注销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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