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要求我全额赔偿,这样合理么?

我是公司的会计文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去年有一个客户我们把货送过去他们也把支票开给我们了,到日期去进票的时候发现票被锁了,然后打电话去问,客户就说我们的货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只能他们出多少货给我们多少钱,然后我把这个情况跟老板和跟单的反应了(跟单是老板的秘书),他们说他们去处理,然后他们打电话过去结果还是一样只能按照出多少付多少款来对账,就这样一直拖着,到了今年我过来上班,老板有催这家的货款,然后我打电话过去跟他们协商结果还是一样,然后我就直接跟那个跟单讲了,她就说那就按照他们说的对吧,然后我说要签字同意,然后她说我签就行了,我签好字回传过去,那边就说不行要盖章,然后我就盖章回传了,第二天去收款,她把资料给老板看,老板就说不能去收款,说要告他,然后打电话问律师,律师就说我不该在订单上盖章,人家都证据都齐全了,打官司也是输,然后老板火了,他就说财务全额赔偿,请问老板的要求合理么?我是不是应该全额赔偿呢?

老板要求你负全责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因为你做到了向他们反应问题的义务,也做好了你的本职工作。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这个案子是老板的原因才造成的,所以他应该负大部分的责任,当然,你也有着一点责任。希望您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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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0
这是不合理的,就算要赔偿,那也要老板负大部分责任,而你也只是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而已
第2个回答  2013-03-20
要分清楚:你在老板同意签字后,对方要求盖章时有否经过你的老板同意?章保管在谁手上?谁盖的?
另,就算负责也不可能是全责,要注意如南宁的公司诈骗,请人上班,办业务,让你出错,赔得重重的,比工资高很多哦,已经报警很多了。不知道你的情况是?
第3个回答  2013-03-20
不合理~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还不错,希望你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3-23
应该赔偿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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