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磐石的,法院说要公告,还需要去街道开介绍信,现在街道还不开!公告也公告不了,法院还要强制撤诉,已经撤诉一回了,是因为法院说找不到人,让我过完年再起诉,现在又起诉快3个月了,法院还让撤诉,难道受害人还要受到法院欺负吗?我看见别人的案例有这样说的:公告并不影响你的权利,如果对方不出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只要有判决结果,无论对方出不出现,你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