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加重构成的抢劫罪有下列几种情形:⑴入户抢劫;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⑺持枪抢劫的;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加重构成的抢劫罪又可分为结果加重和情节加重两种情形,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是指因抢劫而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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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3
你好:
根据刑法的规定,加重处罚是指10年以上刑罚的情形;
加重处罚的情形包括
1、入户(居所)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的;
4、多次(3次以上)抢劫的;
5、数额巨大的(1万元以上);
6、致人重伤或是死亡的;
7、冒充军警抢劫的;
8、持枪(需要鉴定有无杀伤力)抢劫的;
9、抢劫军用、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05
我国法律惩罚强调的是数罪并罚,抢劫如果要加重情节,自然是同时强奸,杀人等
第3个回答  2013-05-03
您好!如:致人重伤,死亡,入户,持枪等。
第4个回答  2013-05-03
如致人死亡,重伤等都属于加重情节,细节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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