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两年,第三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找到另外一家公司,想离开这个公司。可以直接走吗?

在公司工作两年,第三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找到另外一家公司,想离开这个公司。可以直接走吗?
会有经济补偿吗?
头两年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
公司扣着两个月的工资,但是另一个公司给我两个星期的时间离职。如果我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劳动仲裁?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你应该提前30天向原单位交辞职报告,30天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2年多,不到2年半,对吧?没有签劳动合同后,你和原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从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起,要支付你每月2倍
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4】原来的公司克扣你的两个月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行为,你和原单位如果协商不成,要不回来
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因为原单位后来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又拖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
47条规定,你可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补偿。
【6】拿到了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向原单位递交辞职报告30天了,你就可以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不要提前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交社会保险,每人只有一个账号。原单位要给你交到你递交辞职报告的第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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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7
第一,你可以用书面的形式向原公司递交离职书,并要求其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以及要求其支付给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第二,如果原公司不给你办理,你可以直接给他们说要到劳动局去投诉。这样的话,他们应该会给你办的,如果还不给你办,你就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你可以给新公司提交一个申明,申明自己自行处理和原公司的关系,如果因为自己和原公司产生的问题影响到新公司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承担。这样,新公司应该就能接受你的入职和签订合同了。
第2个回答  2013-04-17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第三年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而你本人和用人单位都未提出异议,则在法律上视为按原劳动合同标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你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并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头两年一年一签,那么第三年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原单位扣押你2个月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在你离职时支付给你,否则你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这样比仲裁快,而且也有效果)。
你入职新公司,那么是需要跟你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你原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果你的新单位没有要求你必须出具此证明,你也可以暂时先不办理,但是对你以后是不利的,而且对仲裁的判决也有一定影响。建议你尽快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再到新单位办理入职。如果在你办理离职手续中,你的原单位以不合理的借口推脱,那么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他们会帮你解决的。
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头两年合同约定每月16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每个月都晚发10-15天。而且两年未上任何保险。我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会有补偿吗?是否可以在2星期内办完离职?

追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以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你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依据法律规定,这些都是要在你离职时一次性结算给你的。如果你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为你结算,那么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15日内会给你答复。也就是说,如果你单位依法为你办理的话,那么2星期内可以办理完,但是如果你单位违法推脱办理,那么时间可能超过2星期,建议你快点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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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4-17
1.自己主动离职的情况一律没有经济补偿。
2.需要拿到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因为你保险在上,新单位知道你有工作,必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的
3.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否则单位有权利扣除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可以自己算下,单位还欠你多少,离职前需要跟单位协商好,让单位在发工资日给你补清追问

头两年合同约定每月16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每个月都晚发10-15天。而且两年未上任何保险。我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会有补偿吗?是否可以在2星期内办完离职?

追答

你说的情况没有补偿,2星期办离职,公司有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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