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可以晚于起始日期吗???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订立,也可以延后订立,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一般 来说,一个协议,定立时间是不能晚于开始执行时间的。也就是定立日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或者同一天,不能晚于起始日期。只有最特殊的偶然情况,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人们一般都还是把日期提前写的:
比如说,今天16日,订的协议是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落款日期的话,可以直接落4月1日,只要签约双方认可这个日期,是没问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7
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是可以晚于起始日期的。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劳动合同的关键是起始日期。
第3个回答  2013-04-17
可以晚于订立日期,但是不得超过一个月,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
第4个回答  2013-04-18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有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订立,也可以延后订立,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了。
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除了每个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会被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