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好心人指点迷津!二手房去司法局公证1年后再过户可靠吗?

我买了个二手房,房子是2009年的还差1年就5整年了,房子卖25.5万元,为了逃避2万元的营业税,我和卖家协商是先付给卖家20万元,房子去司法局公证一下,等过了1年后在把剩下的5.5万元给卖家,卖家再配合我过户,这样可靠吗?我就怕到时候在遇到联系不到卖家,卖家再扯皮一类的情况!请好心人帮帮忙,教我该怎么办,这样去司法局公证可靠吗

你好!这样的交易有一定的风险:
双方到你们当地的公证处去做一份全权委托公证书,公证书最后一条最好加上有《转委托权》,有了全权委托公证书,一年后产权满5年后你拿着公证委托书去房管局过户就行了, 不用产权人出面签字。注意一点:公证书里面的受托人不能是你们买房子的二夫妻,一定要第三人,但是要你信的过的人,兄弟姐妹都行。司法局公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风险你要清楚,在这一年中产权还是原产权人的名字,在法律上还是卖方,如果卖方在经济上出现什么问题,或卖方有什么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法院是有权查封这套房产的!你要想清楚了,不要为了省这2万到时候给你更多的损失。

房产证在你手上拿着,这个可以。不是担心他在拿房产证去抵押贷款,而是他在外面别的债务问题。还有就是可以在当地存量房网上做网签,这要看你当地有没有这项业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04
最大的风险在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以前都是卖方试用期,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抵押等等情况).......追问

公证后他吧房产证让我拿着

追答

现阶段有无产权证都无所谓,房地产权利是以登记记载为准。公证书只能起到证明作用。万一卖方产生债务房产被查封时,你只能是债权人。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的房产证在我这,怎么还会用房产证贷款那,会有什么样的债务那,公证后,他还能挂失房产证吗?谢谢了

追答

不是贷款,而借款还不了。甚至可以登报作废后新办产权证的可能存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