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永久居留(绿卡)或者入了德国国籍。双方即中国国籍和永居是可以共存的;如果是后者,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加入德国国籍后,会自动退出中国国籍。
想要恢复国籍应当向中国驻德国大使馆领事部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如下:
1、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信,陈述请求恢复中国国籍的理由。
3、申请人的外国护照复印件。
4、曾经拥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5、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所谓物权的合意即必须由当事人在公证人面前合意,同时还不许附条件或期限。按照德国居住所有权法,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出示经建筑官署证明的建筑图。长期居住权的设定期间由双方约定,也可不定期限。
该项权利可以让与或继承,也可以此为标的设定用益权,还可将权利标的场所供人使用借贷或租赁。继续居住权让与时,受让人须继受使用借贷或租赁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土地所有人的义务。该项限定物权的出现,体现了近现代民法中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