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厂里工作19年了,厂里一直是交社保的,但是不知道有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最近问了人事,给出的回答是以前和我们签过合同,那个合同是会自动续签的,只要工龄达到10年,合同就会自动续签。想咨询的是,这种会自动续签的劳动合同形式是否是合法的存在啊,如果不合法,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续签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呀?谢谢。
谢谢了!
不客气,请采纳为正确答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