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毕业生,为了应付学校与某公司签了学校发的就业协议,毕业时档案打回公司所在地的人事局,

没去这个单位工作过,现在去了本省其他的城市,工作,在本地人事局开了转调涵想去把档案拿回来,但是原来人事局说 我的档案是在她们哪里 但是一直没存,存了交完钱就可以拿走,但是存上必须的与原在校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出证明 请问 有知道的么 是什么证明啊 手写的 盖章就可以么

可以。
是在要退函吧。
另外,如果你毕业时间已经超过两年,那么你需要先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人社局办理过期报到和人事代理手续,等转正定级办好后,档案也可以正常调转。
你现在的档案缺少材料,估计对方人社局不会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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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26
这个挺恼火的,转到公司就是临时户口,最后还是要转出来,还是转会老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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