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回答~!子女户口不在家,拆迁能分到么?

我妈妈算是家里的独子,然后户口迁在我家,我外公外婆离婚的,然后我外公又重新找了个女人结婚的,房子在那之前就盖好了的,那个女人有一个儿子,那么现在拆迁那个女的能不能分到安置房或者是什么?我妈妈能不能分到?急求回答~!

分不到,一般是按照户口分配,实际根据家庭户口办上面的人数分配所得到的补偿情况;
根据占地面积分配,这个比较常见,也比较公平,适用地区比较多,按照家庭房屋、耕地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
结合实际,结合占地面积和人数综合考虑分配。
补偿款计算: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25
我们这边拆迁只要户口不在,一律不给分的。不知道你们这边是不是这个政策,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当地政府会在拆迁之前的半年左右甚至更前把当地的户口“冻结”,即只能转出不能转入,除非极特殊的情况才能转入(类似结婚、生孩子才行)。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准备。追问

但是我妈妈是我外公唯一的子女啊~!

追答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不清楚你是哪里人,我们是河北廊坊的,这边拆迁很多,都是这样办的。你所谓你外公的唯一子女,说句不太好听的话也只能是你外公百年之后你妈妈最有权利获得他较多的遗产。我姨夫和你的情况差不多,反正确实分不到东西,只是被分到的他的弟弟因为两家关系好象征性地给了我姨夫几万块钱。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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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25
拆迁分钱主要是看户口本,不在本子了的都不属于受益人。。。追问

也就 说那个女的和他儿子是能拿到的?那如果我外公有什么事情,然后就全部是她们的了???

追答

是啊是啊。你妈都嫁出去了,除非你外公没老婆儿子的,就会交由你妈妈来继承。

第3个回答  2013-04-25
按照一般的政策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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