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与合伙人商量好准备做生意。这店面营业前本身他以其他项目营业过但亏损,找我入股改了营业项目。但汇款后发现对方很多地方掖着藏着,被欺骗所以想退股。但对方不同意,而且也不露面详谈。马上要交这年房租了,我不想继续,请问 1)我可否单方面退股? 2)如果继续产生房租,后续有我的责任吗? (与房东的协议是他和房东签的)我现在没有时间和他玩捉迷藏。
当时签了合同中没有合同期。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现在他就是赖,找个第三方耍个赖什么的。因为从店里也拿不回什么,我只想退伙不想干了,和他耗着就是在浪费时间。现在考虑的是这样一天天拖着产生的房租是不是我俩共同负担?我但方面提出的原因是这伙计嘴上一套行为上又一套,即使有诈骗行为我现在也拿不出确切的证据。后来明白当时他找我入伙也是因为自己资金不足,无法继续下去。
追答如果你还没有和他解除协议,那么肯定是你俩共同分担,具体看你们合伙协议上怎么约定的,如果你单方面解除了,并发了申明,及理由,那么你就可以不用给,但最后会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