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怎么理解?

都知道死刑的核准已被最高院收回了,可是这里的“死刑缓期执行的”该怎么理解呢?是被判处死缓的时候不要由最高法院核准,高院就有这个权利判死缓吗?当死缓期间又犯事被随时执行的时候,还要报最高法院审批吗?还是只要被高院核准就行了?谢谢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意思是,死刑缓期执行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或者作出核准决定。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被告人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生效;2、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被告不上诉的,由中级法院报高级法院核准后判决生效;3、高级法院一审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被告不上诉的,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即生效;被告上诉的,由最高法院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11
死刑实际上是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生效后报最高院核准后就施以死刑;另一种是死刑,缓刑二年执行,通俗地说前者是罪大恶极不可恕,后者是还有点挽救的希望,给其二年的时间考察,在这两年期间内只要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就不再执行死刑,而是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减为有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被最高院收回了,但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的核准高院仍然有权核准。你的第二问我认为你理解上有误,把核准权收归最高院,不是说死刑只能由高院来判,而是所有判处死刑的都由最高院来核准,根据我国法院的管辖,中院都可以判处死刑的,更不用说高院了哈。死缓期间若故意犯罪执行死刑仍然要由最高院来核准。而“死刑缓刑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是指判处死刑缓刑执行,而不是指死刑缓刑执行期间要执行死刑时,若要执行死刑仍报最高院核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1
一样要报最高院进行审核

请问“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怎么理解?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意思是,死刑缓期执行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或者作出核准决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被告人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生效;2、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被告不上诉的,由中级法院报高级...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法律分析:刑事辩护死刑缓刑执行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核准,无需上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

死刑缓期执行由谁核准
法律分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法律依据...

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以由谁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一、死刑缓期执行:1、死缓的适用对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谁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是不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而且犯人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是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但是如果罪犯情节恶劣,死刑缓刑执行是需要重新计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必须报最高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法院对自己改判死缓的案件有无复核权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不需要报送最高法院核准。但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

死刑由谁决定并核准谁执行
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缓可以由哪级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报送的材料包括报请核准的报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综合报告、判决书以及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如果是共同犯罪的案件,对其中一名或几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也应当将全部案件的证据材料报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

死缓执行需由最高法核准吗?
死缓执行并不需要由最高法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9条和201条的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8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