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件事情有点不清不楚,因为我母亲基本上忘记这件事情了,当时在借钱的时候似乎也没有怎么参与。
大概10年前吧,我母亲跟朋友合伙做生意,然后跟朋友一起找比人借钱了,当时的字据我没有看到,据说是有一位中间担保人的,另有一位合伙人提供了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我母亲和她的朋友以及担保人合伙人四人一起签字(不过据我母亲说,她对此事没有什么印象,事情是真是的,可她不记得自己是否参与签字了)。后来生意失败,朋友和合伙人都消失了。债主好像在前几年提起了诉讼,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不过最后法院判决担保人没有责任,要求寻找当事人还钱。大概有过去一两年了吧。
债主一直没有找到我母亲的朋友,他也是一直主要在寻找他,因为我母亲的朋友是当时企业的法人。然后今天突然给我母亲打个电话,说如果再不还钱就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母亲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后来听他提起事情的原委才有了印象,非常担心,刚才给我打电话问我该怎么办。
所以特别上来咨询一下。
这种情况的话,我们是必须要还钱的吗?大概是两万多吧。因为我也没有看到具体的字据。另外,我听说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期限是多久呢?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补充一下,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对方还是可以要求拘留吗?
非常感谢三楼的回答,我的意思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我听说好像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