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动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本人于2013年1月进入公司,当时口头约定3个月转正,但是到了8月份经本人多次询问要求才给予转正。一直到2013年9月中旬,期间8个月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因私人原因想离职,于2013年9月16日办理了离职手续,结果被告知剩余工资得按照公司流程进行发放(公司规定工资是压一个月,在每个月10日发放,但根据公司发放工资的常态来看,我的工资结算是要在10月份的15日及之后进行发放。)且公司答应补缴的社保与我在基数及应缴纳的月份上意见不能达到一致(行政部意见是补缴金额是在转正后,就算是加上入职时间也只能以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而当时我的试用期工资并未达到今年社保的最低基数。)加之与行政部门负责人产生的一些口角,我想到了劳动仲裁。今询问当地律师被告知,在本人自动离职的情况下,仲裁居委会有可能不受理这样的劳动仲裁。现在收集的证据有:试用通知书复印件及试用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排在一起的照片、转正通知书及转正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排在一起的照片、公司签到本,银行的转账记录(工资发放的记录用的是银行内部的工资专用账号)、离职书复印件、有相关部门签字的资料交接复印件及拿公司工作联系函去派出所开具的一个无犯罪证明等。我想问一下,在没有写明离职原因后离职,仲裁居委会可否不受理这样的劳动仲裁呢?如果受理,我手上的证据可否对我自己有利呢?

会接受仲裁的,公司超过一个月不签定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公司赔偿你八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补交社保。你也不要和公司再扯,直接仲裁。注意保留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比如工作证,工资卡等。追问

我已经离职,公司的工作证就是一张职位名称和公司LOGO,而且走的时候工作证我并没有拿走,这样不行么?

追答

可以,你去劳动局先举报吧,仲裁的时候仲裁院是偏向员工的,到时候会举证责任都在公司,他们会要求公司将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拿出来看,这个就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还有你的工资卡也能证明啊,你里面有每月发工资的记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1-14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现在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4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第一个月是无需支付的),但是如果是我就再等等,等到没签合同满1年之后再申请,那样就可以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了。另外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9
如果仲裁不受理,那就恭喜你了,你叫仲裁委开个不受理证明书,拿着那证明书直接去法院,为你节约了好多时间。你的证据已经足够了,证明你是有法律意识的,再一次恭喜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22
1、仲裁委没理由不受理你的仲裁请求; 2、证据应采用原件,劳动关系可用工作证、工资卡及社保缴费证明来证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