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故意杀人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才由外交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也会在我国执行(死行,有(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