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下旬认识一男子,期间他当了他的戒指,我拿了一半的钱,后来知道他原来是有妇之夫,我现在提出分手,他说要跟他老婆离婚,但我坚持要分手。然后他要我赔戒指,否则就在我妈家附近贴“寻人启事”,但我又怕他之后会反悔,又问我要钱,我该怎么做呢?我想请问如果他贴了所谓的“寻人启事”可以构成什么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