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怎样备案?

如题所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一、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二、备案范围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详细内容附后)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三、备案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四、资料要求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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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0
给你个样子,看看能不能帮到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如何备案2007年 08月 03日 08:53 龙岗新闻网 办理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5、《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63号);6、《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深建燃[2004]3号);7、《关于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科[2006]33号);8、《关于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建[2006]19号)。申报条件:1、房屋建筑项目: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③ 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④ 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2、市政公用项目: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③ 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④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www.cb.gov.cn)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备案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并备齐相关资料;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或整改完毕或接受行政处罚后重新提交备案;第三步:完成备案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提交材料:1、房屋建筑项目:①《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④ 消防、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⑤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需提交);⑥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市政公用项目:①《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④ 规划、消防、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消防或环保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⑤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⑥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特别注明:1、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的,须有《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或其他证明材料;2、2005年7月以前开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表格: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2、《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证件名称: 《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进入绿色通道的工程优先办理。收费标准: 无受理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受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联系方式: 28913382、2890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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