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是否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为了正确理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该解释中,对“赔偿义务人”作了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定义。下面就是有关“赔偿义务人”的规范定义。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医疗损害中的 赔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者。在民事诉讼中,赔偿义务人一般称为被告。被告是与原告利益对立的另一方当事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1
有的!因为你是被害人、你有权诉颂他陪偿你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第2个回答  2013-09-11
当然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诉讼法对于诉讼主体并没有其他的限制,不会因为你是赔偿义务人就剥夺你原告主体的资格,只要你认为受害人目前的状态损害了你的权益,你们有协商不成的花你完全可以诉讼到法院,请求通过判决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1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是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赔偿义务人即被告, 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也叫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通常为被告。准确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基础。只有确定了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