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购买超过5年的不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对外销售取得的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对未满5年,或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二手房增值部分,按照20%的税率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如果确认无法核实原值的,按计税价格的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计税价格*2%。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