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中,被告方委托一律师和一实习律师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庭审时,被告与律师均未到庭,法官询问原告、被告方实习律师是否对合议庭人员有异议,双方无异议,后在只有实习律师代理被告的情况下,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程序。问:1、法院依此程序作出的判决是否有效?2、在此情况下,各方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实习律师单独代理案件有处罚具体阐述论证,以此达到推翻原判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