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一农民工从电厂烟囱外架上跌落死亡,施工单位并未给农民工安全防护措施(比如配给安全带),该农民工属于临时雇佣关系,那么该次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该工人系河南开封人士,在河北唐山一家电厂施工,并未入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你可参考一下,不知道农民工是不是也是按照这个,还是另行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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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03
这个问题涉及的中国目前最深刻的法律缺陷,同命不同价.
举个例子.城镇人口死亡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口可支配收收入能赔偿20万的话,农村人口赔偿按照农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10万左右.
差距很大,这就是现实的法律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03
各地不一样,找当地律师咨询。
第3个回答  2008-07-03
在哪个城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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