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之前是按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的社保,现在员工离职,要求公司补交之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的社保差额部分,一年的社保和公积金差额按员工实际工资要补交一万二千多,而个人承担部分也要差不多五千。现在公司愿意给员工补交,但是员工说现在没有工作,拿不出个人承担部分的这笔钱,那公司是否可以不用给员工补交了呢?这个员工因此去社保中心投诉了公司,但是现在是公司愿意补交而员工自己拿不出个人承担部分,该怎么办?公司老板不愿意私下调解,也就是说不愿意以现金形式给员工差额部分。
请教有过经验的HR或者法务,这样的情况,公司该如何处理。员工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是没有错的,但是他自己又无法承担个人部分,那这件事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