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2
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三部分。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以《2001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用书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指定用书《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指导》。(考试用书为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版)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招考专业涉及中文、法律、计算机、通信、经济类、管理类、财经类、外语类、文秘类等专业。
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BR><BR>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三部分。<BR>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以《2001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用书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指定用书《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指导》。(考试用书为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版) <BR><BR>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招考专业涉及中文、法律、计算机、通信、经济类、管理类、财经类、外语类、文秘类等专业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目的是全面测试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测试
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是对公务员任职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其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行政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其中政治又由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时事政治这五个部分组成。专业知识则主要是指从事具体的某一专业或职业所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它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别。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对此作出统一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专业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具体特点进行灵活设置。只有1992年中央国家机关补员联合招考,才设置了财务、文秘、人事、法律及档案管理五个专业的通用专业考试科目。
(二)能力测试
通过口试、笔试等方式来测试报考者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判断推理、言语理解、资料分析和数量关系等方面的能力。它实质上是对人的潜能的一种考查,因而具有相当的难度。在公务员考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技能测试
主要是考查公务员报考者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学知识或智力的运用能力、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群体适应等能力。
(四)心理测试
这项内容虽然还没有在所有的录用考试中得到普遍的应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方面的要求必然会日益强烈。心理测试的目的是考察报考者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是否符合一个合格的国家公务员所必须达到的各项要求。 一,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考试当年计算,但考公安另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基本上差不多,比如福建地区今年报考的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1月5日至1991年1月5日期间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应届报考者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1月5日前取得,200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予(得)报考的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09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予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回避要求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4.在职公务员报考
服务期(含试用期)未满五年的在职公务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5.在职人员报考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