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管理费等一起写在一个收据上,那么到期退房时,押金条是不是就是这个收据呢?

在北京北五环租的房子

一般是:
租房的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管理费,应该分别开出收据,以便以后租房者进行处理(如房租、管理费收据作为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保管;押金收据由单位保存,经办人复印押金收据和填制借款单,交财务作为其他应收款凭据保存)。

现在收到租房的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管理费,三者合一的收据,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第一种是:将收据交给单位财务,由财务分别列帐处理;以后退房要求出租方退押金时,由财务开据收到对方押金收据,向出租方收回押金;
第二种是:出租方坚持凭当时开据的三者合一的原始收据,才退押金时,则只能将原始收据进行复印,根据经办人签字的复印件和领款单与单位财务结算,原始收据交由财务保管;以后凭原始收据取得押金后,由经办人交给财务,财务给经办人开出收款收据。
(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2
租房的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管理费等一起写在一个收据上,那么到期退房时,押金条是不是就是这个收据呢?
回答:那是肯定的,押金条就是这个收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