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盖有公章没有经手人签字的欠工资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在成都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几个月工资不发,最后离职时找公司人事部经理写了个欠条,欠条内容是:**公司欠**工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约定在*年*月*日全部还清,特此立据!然后下面在“欠款单位签章”处盖了个公司的公章,没人经手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急。。。大家帮我分析分析,谢谢。。

如果欠条不是伪造的,经单位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经手人签字确认。
如果单位认为欠条是伪造的或者不承认欠条所记载的内容,要提供证据证明,无证据证明的,要按照欠条内容支付相应的工资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05
1、只盖有公章没有经手人签字的欠工资的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你同意公司给你的时间去拿工资,你就等到这个日子去拿钱,如果你不同意,可以拿着这个欠条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行政部门查明事实后,会责令限其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请看以下法律规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追问

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的是成都工资最低标准1200每个月,实际工资比这高,而且合同上写的公司不是这公司的名称,是另一家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也不是我们老板的名字,也就相当于和A公司签合同,给B公司做事,欠条是B公司写的,我也不知道这两家公司什么关系。当时人事部解释说公司签合同都这样,全是按这个写的。如果这样的话公司不发工资的话可以告吗?告赢得话工资会按合同算还是按欠条算?

追答

公司不发工资的话可以告的,告赢得话工资会按欠条算的。有了 欠条就是铁的证据。没有合同官司也能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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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20
这个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追问

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的是成都工资最低标准1200每个月,实际工资比这高,而且合同上写的公司不是这公司的名称,是另一家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也不是我们老板的名字,也就相当于和A公司签合同,给B公司做事,欠条是B公司写的,我也不知道这两家公司什么关系。当时人事部解释说公司签合同都这样,全是按这个写的。如果这样的话公司不发工资的话可以告吗?告赢得话工资会按合同算还是按欠条算?

追答

你这是派遣工,告他们两家。按前条合适的话,就按欠条起诉。

第3个回答  2013-09-21
当然有效;而且至少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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