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公司拖欠5个月的工资,准备离职仲裁讨薪,有人说不能主动辞职,要写个被迫辞职通知书,用EMS的方式给公司寄过去,这样有利于以后打官司,请问高手被迫辞职通知书怎么写,我要草稿,谢谢!!!
辞职书可这样写:
兹有X部门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年X月至X年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超时加班、不按规定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以及各地的地方政府制订的劳动合同条例或地方人大制订的地方劳动法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公司拖欠劳动者5个月的工资),你就可以随时立即向公司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公司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否则,你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警(《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