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is long tail effect

what is long tail effect?

The Long Tail:长尾理论
The Long Tail Effect:长尾效应

一、 “长尾”的由来及含义:

根据维基百科,长尾(The Long Tail)这一概念是由“连线”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在2004年十月的“长尾” 一文中最早提出,用来描述诸如亚马逊和Netflix之类网站的商业和经济模式。

“长尾”实际上是统计学中Power Laws和帕累托(Pareto)分布特征的一个口语化表达。

举例来说,我们常用的汉字实际上不多,但因出现频次高,所以这些为数不多的汉字占据了上图广大的红区;绝大部分的汉字难得一用,它们就属于那长长的黄尾。

Chris认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

二、“长尾”的定义:

“长尾”至今尚无正式定义,Chris Anderson 认为,最理想的长尾定义应解释“长尾理论”的三个关键组成部分:

热卖品向niches的转变

富足经济( the economics of abundance )

许许多多小市场聚合成一个大市场

目前最接近的定义是:

“长尾实现的是许许多多小市场的总和等于,如果不是大于,一些大市场”–Jason Foster

“长尾就是当籍籍无名的变成无处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得到的”– Eric Akawie

“长尾就是80%的过去不值得一卖的东西”–Greg

“长尾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以前被认为是边缘化的、地下的、独立(艺人?)的产品现

在共同占据了一块市场份额,足以可与最畅销的热卖品匹敌” –Bob Baker

最佳口号:

“涓涓细流,汇聚成河”—Joshua Wood

“终结二八定律!”—Eric Etheridge

“无物不销,无时不售!”—Jim Treacher

“一个小数乘以一个非常大的数字等于一个大数!”—Rajesh Jain

三、成功的“长尾”案例:

1、 Google是一个最典型的“长尾”公司,其成长历程就是把广告商和出版商的“长尾”商业化的过程。

数以百万计的小企业和个人,此前他们从未打过广告,或从没大规模地打过广告。他们小得让广告商不屑,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曾想过可以打广告。但Google的AdSense把广告这一门槛降下来了:广告不再高不可攀,它是自助的,价廉的,谁都可以做的;另一方面,对成千上万的Blog站点和小规模的商业网站来说,在自己的站点放上广告已成举手之劳。

Google目前有一半的生意来自这些小网站而不是搜索结果中放置的广告。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代表了一个巨大的长尾广告市场。这条长尾能有多长,恐怕谁也无法预知。

2、亚马逊:

一个前亚马逊公司员工精辟地概述了公司的“长尾”本质:现在我们所卖的那些过去根本卖不动的书比我们现在所卖的那些过去可以卖得动的书多得多。

此外还有很多,诸如维基百科、Netflix等等。

四、长尾的启示:

1、对一些公司来说,长尾理论是对二八定律的颠覆。在全新的商业模式下,公司的利润不再依赖传统的20%的”优质客户”,而是许许多多原先被忽视的客户,他们数量庞大,足以让你挣得盆满钵满;从公司产品的角度分析,拳头产品主打市场的老套路将趋末路;

2、许多市场面临新的契机,长尾电视、长尾音乐、长尾设计……还有什么是拖着长尾的?很多,想想看?

3、一批博客、播客将从这“长尾”中受益。(中国情况特殊,不在此结论中)

4、长尾中将诞生许许多多的微中心,甚至不排除一些微中心成长成新的中心,如Google。

5、中心永远都会有,它们并不会因为微中心的崛起就被“去掉”。

转自:http://hopesome.com/index.php?p=203

长尾理论挑战二八定律

近日在AdAge上看到北美广播巨头纷纷有大动作,心想莫非失落的媒体卷土重来?开始关注并尝试着写一篇观察出来。在纷繁复杂的相关行业信息中搜索的过程中,碰到Podcasting(中文暂时有部分尝鲜者译为“播客”)这个新概念,基于RSS技术的Podcasting和Blog如出一辙,只是信息载体不同于Blog的文字而是声音,广播厂商利用此技术让受众能够轻松下载想听的内容到便携式音乐设备,方便随时收听;另一方面,卫星广播推出订阅服务,将一些更深入的内容,更独家的访问作为收费服务,创造了一定规模的固定忠实用户,对于广告主和媒体公司而言,其蕴涵巨大商机。

原来新时期的广播行业已经慢慢褪去大众媒体的光彩,摇身一变针对固定细分市场的分众媒体。XM和Siruis纷纷推出更细分更专业的广播频道,而新的广播公司通过传媒巨子的合作也粉墨登场。融合了互联网技术后,广播行业呈现出一股新气象。

追根溯源,必然会有理论依据支撑行业现象。于是,长尾理论出现,和二八定律产生直接冲突。所谓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从统计学中一个形状类似“恐龙长尾”的分布特征的口语化表述演化而来。查阅维基百科有关“长尾”的条目,得知由一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于去年十月提出,他认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

举一个市场的例子,亚马逊网上书店成千上万的商品书中,一小部分畅销书占据总销量的一半,而另外绝大部门的书虽说个别销量小,但凭借其种类的繁多积少成多,占据了总销量的另一半。从“长尾理论”模型图中可以发现,红色区域和蓝色区域的面积大约相等。

《当代广告》和《广告和促销》两本原版专业教材让我记住了二八定律,不仅作用于营销市场。同样适用于生活中的一些存在竞争的情况。百分之二十的消费者购买百分之八十的某一类商品,而百分之八十的消费者只购买另外百分之二十的商品,厂商便称那百分之二十的消费者为”品牌忠诚者“,其数量的增加必然带动另外百分之八十的”品牌摇摆者“的数量,并保持二八比例不变。传统营销手段受制于薄弱的技术和高昂的成本,即使NIKE推出制订运动鞋的服务,也是基于大规模生产的基础和高出一般水平的价格,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让我们看到了二八定律失效的可能性。

国内的三大门户网站,加上新进的TOM、QQ,和中华网、新华网一起构成网络新闻信息的供应主力部队,那么散落在各个BSP(博客服务供应商)上难以计算的博客们是不是就是那条长长的信息尾巴呢?主力网络媒体毕竟规模有限,而博客们的队伍则继续壮大,两者不同的地方只在于访问率(类比市场销量,加以思考)而已。再偏门再边缘的信息也有需要,因此我们可以说,长长的尾巴里有那些红色区域所不能满足我们的东西。换言之,如果技术的成熟和成本的保证得以完成,二八定律在互联网相关产业上便宣告失效。

窄告广在国内的异军突起是个很好的例子,窄告靠的不只是噱头十足的概念,而是创始人张向宁在万网时期就开始酝酿的上下文广告盈利模式。主流网络广告的形式不外乎横幅式、弹出式、背投式、浮动式等冲击眼球的动感模式,大部分广告主都是知名品牌和实力厂家,而上下文广告很好的运用了同网页内容的相关性和点击计费的收费模式,给予成千上万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有效推广自己到达目标受众,提高营销效率。窄告作为中国上下文广告的代表,成功占领大半主流网络媒体,如今每月收入100万元,良好的发展趋势成了同类产品GoogleAdsense本地化的最大障碍。当然,后者在欧美市场的成功同样和窄告在中国市场的爆发是同样道理,随着”长尾“越拖越长,上下文广告前景一片光明。

从目前来看,传统营销市场还是二八定律的天下,而以RSS技术为基础的Blog和Podcasting,搜索引擎广告,上下文广告,还有网上拍卖行业、网上招聘行业,公关危机在线解决方案都能够从”长尾理论“中获益。

转自:http://www.jamowoo.com/archives/000101.html

挖掘Blog长尾的广告价值

Google最早发现了众多小站作为广告平台的价值,利用Google Adsense几乎将整个互联网都变成了Google的广告平台。Blog的普及让这个平台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扩展,挖掘这条越来越长的尾巴的广告价值也成了很多人关注的市场机会。

根据Sohu的Blog调查数据,有19.6%的Blogger愿意与Blog服务商分享广告收益,显然通过Blog广告获取收益会颇为吸引人。而Qumana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虽然有不少Blogger都接受在Blog中放置广告,但能够靠Blog来赚钱的blogger还只占较低的比例,我想除了Blog本身的访问量较低,读者较少点击广告等原因外,广告与文章的相关性较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在Qumana的调查中,使用Google Adsense的blogger占了绝大多数。尽管Google Adsense是依据Google强项的分词和搜索进行相关匹配显示与blog内容相关的广告,但由于Blogger对于所显示的广告内容没有任何的选择和决定权,因此可能造成相关性匹配程度并不高,或者出现广告内容是blogger所不喜欢的公司(比如抵制日货的blogger网站上出现日货广告)等等情况。于是,一些新公司开始进入这一市场,为blogger提供可自主定制的广告内容。比如Qumana的Adgenta以及FeedWeaver,它们都可以让blogger们自行决定每篇文章的关键字,或者说tag,使文章与广告的相关性更强,也可以让blogger有权根据自己对读者特征的理解而决定广告的内容,从而可能让广告更吸引读者,也获取更高的广告收益,而且这些广告不仅仅可以在blog上显示,也可以添加到RSS中。

Qumana近日还发布了新版的Blogging客户端工具,让用户在本地书写blog的同时就可以方便地选择发布的广告内容、形式、位置等等,为blogger的广告发布提供了更快捷方便的方式。如果Qumana的广告内容足够丰富,收益分享的信誉良好,日后应该能够吸引到不少blogger加盟。

Blogger这条长长的尾巴的价值,在国外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而国内的广告业还在执着于门户网站的广告投放,什么时候会有国内的Blog广告网络出现呢?

转自:http://in.comengo.net/index.php/archives/blog-longtail-advertising/

长尾霍霍 互联网:二八定律失效?

叛逆传统二八定律的新的“长尾理论”,更多地被用作Web2.0们寻找商业模式的理论支点。

曾读过一位英国登山者所写的《触及巅峰》(Touching the Void)的 书么?讲述两名英国登山者在秘鲁安第斯山脉的历险故事。让人兴奋的并不是这本书的内容,而是它成功登上《纽约时报》的图书畅销榜、并被改编成电影记录片背后的故事——这本书出版于1988年,成功却在10年之后。

这10年间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力量使它重返市场?在技术的加速发展和创新的不断涌动下,互联网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革。

一本已被遗忘的书凭借互联网再度火起来—亚马逊网站将其列在同类新书的选择参考之列,并附上了其他读者的评价留言,使这本早被湮没在茫茫书海中的作品再次有了面对读者的机会。这机会不再昙花一现,而是将永远持续,其发行销售的渠道将被无限延伸下去。

2004年10月,《连线》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在一篇文章中,首次提出了一个“长尾理论”(The long tail)来解释这一现象:只要渠道足够大,非主流的、需求量小的商品销量也能够和主流的、需求量大的商品销量相匹敌。这是对传统的“二八定律”的彻底叛逆。

尽管听上去有些学术的味道,但事实上这不难理解——人类一直在用二八定律来界定主流,计算投入和产出的效率。它贯穿了整个生活和商业社会。这是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归纳出的一个统计结论,即20%的人口享有80%的财富。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比例数字,但表现了一种不平衡关系,即少数主流的人(或事物)可以造成主要的、重大的影响。以至于在市场营销中,为了提高效率,厂商们习惯于把精力放在那些有80%客户去购买的20%的主流商品上,着力维护购买其80%商品的20%的主流客户。

在上述理论中被忽略不计的80%就是长尾。Chris Anderson说:“我们一直在忍受这些最小公分母的专制统治……我们的思维被阻塞在由主流需求驱动的经济模式下。”但是人们看到,在互联网的促力下,被奉为传统商业圣经的“二八定律”开始有了被改变的可能性。这一点在媒体和娱乐业尤为明显,经济驱动模式呈现从主流市场向非主流市场转变的趋势。

亚马逊网站的一位员工表示,许多从前传统渠道卖不动的书,在这里的销量很好。亚马逊为窄众群体提供了个性化的选择机会,对需求量小的商品进行了精细的划分,从而延展了渠道。这种“无物不销,无时不售”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无限制的多样性选择。相对于传统的人为界定的有限选择,这种无限制性的选择更侧重于从客户的需求出发,注重客户的体验。

这种细分也使得苹果公司的iTunes在线音乐商店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如果消费者只想听一首歌曲,为何要强迫其去购买整张CD呢?两年前,苹果正是看透了这一商机,在网站上为用户提供正版单曲销售。就是这99美分和15美元的差距,使得苹果目前已经卖出了5亿首单曲,同时其MP3播放器iPod的销售量也借此在不断攀升。

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做文章的不仅仅是苹果公司。为了应对iTunes的99美分策略,同样觊觎这个市场的雅虎推出了6.99美元包月、60美元包年的下载策略。对此,《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沃尔特·莫斯博格评价说:“如果用户有60美元的零花钱,想尝试一下音乐下载服务,且所使用的播放器也不是iPod,那么雅虎或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其实,雅虎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下手,为进军英国市场,收购了当地人气旺盛的音乐网站Dotmusic.com和游戏网站GamesDomain.co.uk。

在互联网商业模式破晓时分,曾有人提出过一个“微支付”的概念,即通过为用户提供下载音乐和游戏服务盈利,但在当时并没有得以实现。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模式的不断成熟,以及在互联网上创业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这个曾经破灭的希望再度被人们拾起。雅虎目前已经实现了这种微支付体系。

这种通过“小钱赚大钱”的商业模式在电子商务领域也获取了成功。eBay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作为一家线上拍卖网站,eBay开创了一种买主同时也是卖主的史无前例的商业模式,让数量众多的小企业和个人通过它的平台进行小件商品的销售互动,从而创造了惊人的交易量和利润。它的成功让人们看到,只要将尾巴拖得足够长,就会聚沙成塔,产生意想不到的惊人效果。

Google的成功就在于它找到并铸就了一条长尾。以占据了Google半壁江山的AdSense为例,它面向的客户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型网站和个人—对于普通的媒体和广告商而言,这个群体的价值微小得简直不值一提,对他们所能提供的那点钱更是看不上眼。但是Google通过为其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广告服务,将这些数量众多的群体汇集起来,形成了非常可观的经济利润。目前,Google的市值已超过800亿美元,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媒体公司”,远远超过了那些传统的老牌传媒。

符合长尾理论的许多市场呈现出新的契机,互联网为其发展提供了温床。掀起电信及媒体运营革命浪潮的VoIP、IPTV等产业或许就是下一批长尾的受益者。而对于博客、播客等社会性软件而言,长尾理论或许也是其寻找商业模式的一个良好的理论支点。

长尾霍霍,一场变革暗涌。(编译|李洋)

转自: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5-07/25/content_3264719.htm

Chris Anderson的长尾理论

说在前面

时下关于长尾的文章很多,但似乎很多人的理解都不一致。刚刚读过Chris关于Long Tail的那篇文章,给了我很多启发。(Chris正在准备关于长尾的书,将于2006年5月出版。)

长尾的渊源

Chris关于长尾的提出是基于他对娱乐市场的观察而得出的。通过对传统娱乐业和网络娱乐业的对比,Chris发现由于成本和规模的限制,传统娱乐业只能覆盖那些20%的主流(Hits)而忽略了后面的尾巴(Misses)。但是,网络技术解决了这个问题,使得在保证收益的前提下,满足了更多消费者的需求。同时,Chris还指出,人们对主流的关注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娱乐业自身经营的限制(不可能提供所有的选择),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因为人们并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Chris指出,事实上每一个人的品位都会与主流有所偏离,并且当我们发现的越多,我们就越能体会到我们需要更多的选择。这样,现实的世界(Physical World)是一个短缺的世界。(这也是为什么经济学存在的原因了)。

在这个基础上,Chris看到了Amazon,Vann-Adibé等网络书店和影像店的出现推翻了传统的认知,他们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去提供更多的选择,这样,当人们越多越多的关注那些被遗忘的事物,他们会发现自己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而如果互联网商家能够捕捉的这些被遗忘的角落,就会有比主流市场更大的市场。这就是所谓的长尾。

对于如何抓住长尾市场,Chris提出了三项法则:

Rule 1:让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获得。(Make everything available)

Rule 2:将价格减半,现在让它更低。(Cut the price in half. Now lower it.)

Rule 3:帮我找到它!(Help me find it!)

需要指出的是,Chris所谓的长尾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以及针对传媒业来说的。之所以存在长尾,是因为传统企业难以照顾到的那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可以被重新挖掘而产生商机。

同样的,自从Chris提出长尾以后,很多学者以及从业人士都开始了对此开始了研究。一个名为Nicholas Carr’s Blog的作者Carr提出了一个概念:Head Phake。其中的Phake是Fake的委婉说法。Head Phake就是“伪主流”的意思。在既然有长尾(Long Tail),就有头部(Head),也就是那些主流商品。而互联网的技术可以将那些不是主流的商品(如歌曲)与主流商品(歌曲)放在一起,形成消费者一种“误解”,以为那也是主流。如果这些非主流很好的话,就自然而然成为主流。这就是互联网的伟大之处。

超女是长尾现象吗?

根据Chris的观点,我认为超女并不是所谓的长尾现象。如何判定什么是长尾现象尚没有一个标准。但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长尾就是那些由于传统商业的限制,以及消费者自身的约束,而忽略的那些市场需求。超女虽然说满足了中国那种已久的民主情结,但超女原本可以很早就出现的,而不是受到了现实世界的约束。这样,我们可以说超女的成功是抓住了民众的心理,是市场操作的成功。它的消费群体长期以来并没有被忽视,而只是商家没有提供一个像超女这样的形式去抓住他们。

长尾第一,品牌第二?

对于长尾的出现,一些朋友提出了品牌的作用将受到削弱,这多是因为当前传统的营销并没有抓住那些被忽略的群体和需求。我想看完Chris的文章后,我们就会发现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传统市场由于成本的约束,譬如一家音像店不可能为了区区几个顾客的需求而让一些非主流的CD上架,商家只能专注那些足够规模的需求,品牌在此发挥了作用。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一些未被开发的需求可以被利用了,也就是长尾可以被利用了,这是品牌的作用依然关键。为什么会有人去苹果的iTune下载歌曲,这就是苹果的品牌效应。因此,长尾和品牌不是矛盾的,而是两个不同类别的概念。长尾或者说长尾理论告诉我们,通过技术可以将那些“缝隙市场(Niche Markets)”再次整合起来,形成利润来源。而品牌是一种产品受到关注的方式。同样的,既然有利润就会有竞争,长尾如果利润空间足够吸引人的话,在这些市场的竞争也许可能比主流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而谁能够获胜?依然是那种能够形成独特并持久的“顾客-品牌关系”的公司。

结语

长尾的提出,是互联网发展的一项重要里程碑。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解决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很多约束。这也就为商家们提供了更为广泛的思路。长尾理论的研究只是刚刚开始,希望更多的中国学者和商家可以挖掘隐藏在我国的长尾市场。然而,这里我想说明的是,“长尾”是不是一种理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长尾是一种理念,一种指导企业自身定位以及战略和战术行为的思维方式。因此,如何利用这种理念形成一种利润机制才是最关键的。

转自:http://www.globrand.com/2005/09/28/20050928-133011-1.shtml

参考资料:http://tagzine.com/article.asp?id=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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