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从8:30工作到12:00,从13:00到17:40,每周上六天班,节假日从不按照法定假期放,端午国家法定假期是3天,我们放两天,五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放3天我们放两天,十一国家法定假期放7天我们放五天,但每次国家的调假补假又都让我们加班!工资也有问题,每次都不能按时发放,定的每月18号发放上月工资,但10次里面9.5次都要往后拖延2-4天发放。最有问题的是工资定的2500,但又给我们说里面含有全勤奖500元,奇怪,全勤奖不应该是额外的,为什么加到工资里面去呢,而且把全勤奖数额定这么大,除婚丧假外,其他请假都要扣除全勤奖,天呀!这不是太过分了吗?各位大侠们,请赐教,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吗?如果我想要维权,又该怎么样收集证据,怎么做呢?